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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教发〔2012〕2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扎实做好全市教育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始终把握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大力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全面开创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实施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启动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测评。制定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标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各区县制定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信息采集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启动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测评。
  2.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区域幼儿园布局规划,开展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年内新建幼儿园16处、改扩建幼儿园46处,加快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确保2012年全市镇中心幼儿园省认定达标率100%。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学前教育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
  3.促进基础教育均衡特色发展。制定下发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力争实现省定2012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抓好优质化工程优秀成果评选和推广工作,凝炼升华学校文化内涵,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制定规划,启动新一轮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启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发挥市特教中心的龙头作用,继续实施特教学校建设工程。
  4.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制定民办教育管理办法,实施民办学校分级授星管理,在市属民办教育机构中实施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推进民办教育名牌学校、名牌专业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组织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培训,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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