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紧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提升教育创新的层次和品位。
1.推动教育创新向新领域扩展。鼓励各单位不断拓宽教育创新的广度,扩大教育创新的范围,努力实现在管理机制、教学科研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新突破。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创新,实行教育政务公开,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教育评价制度创新,改革学生评价制度、教师评价与人事制度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缩小教育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推进教育科研创新,以科研推动创新,以科研提升质量,有效提升全市科研水平;推进三级课程体系创新,着力构建校本课程;推进教育外事工作创新,深化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2.提升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创新层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教育创新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积极挑战时代性课题,开展创新性探索。要站在全省、全国教育发展的前沿,积极借鉴教育发展的最新实践经验和成果,与本区域、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在应用上下功夫、做文章。要紧扣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勇于实践,敢于突破,创出自身的经验做法,将教育工作难点转化为教育工作创新的亮点,争取取得在全省、全国领先的成果。
(三)实行项目推动、重点攻关,不断完善教育创新工作机制。
1.实施教育创新立项制度。加强对教育创新项目的规划管理,实施教育创新项目市、区县、学校三级立项制度。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分别申报1至2个市级立项项目。各区县在年度总体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精心谋划创新项目,申报市级立项,同时认真研究确定区县级立项项目。学校也要明确各自的校级立项项目。要科学准确的把握教育创新的内涵界定。创新项目的确定既要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又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体现创新性和实效性。申报市级立项项目需填写《2012年度市级教育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各区县推荐申报市级立项项目一般不多于10项,高新区、文昌湖区根据情况申报。2011年取得初步成效,2012年将深入推进的可继续申报。要注重向一线倾斜,各区县推荐的市级立项项目中,基层学校的不少于1/2。要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努力做好影响和制约我市教育发展的重点项目的创新工作。市级立项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确定,对于教育创新的“八个领域”、“六项试点”,在区县、学校申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根据面上工作情况,统筹确定市级创新项目。
2.实行立项项目重点攻关。市教育局对市里承担的省定四个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实行科室负责,领导挂包,重点攻关;有关区县承担的四个项目也要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年内取得明显进展。对2012年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立项项目,实行责任制、挂包制,市教育局领导成员每人挂包1-2个创新项目,确保立项项目持续推进,按期完成或实现预定阶段目标。各区县、学校也要建立相应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科室和挂包领导,细分工作进度,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完成。对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的项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将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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