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教发〔2012〕4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教育创新,全市教育实现了内涵发展的新突破。为推进教育创新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教育品质持续提升,推动全市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教育创新作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动力,围绕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强化教育科研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着力增强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奋力提升教育创新的层次和品质,努力开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以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广全市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围绕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八个领域”、“六项试点”精心谋划创新载体,进一步拓宽全市教育创新领域,激发基层创新活力,体现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在全市教育系统努力达到创新工作“六个一”要求:培养一种“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创新精神;构建一套责任明晰、常抓不懈的创新机制;取得一批成效显著、省内领先的创新成果;推出一批“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的创新典型;打造一批创新型学校、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和创新型团队;营造一种“以创新谋发展,以创新促发展”的创新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要求,深入推进教育创新
(一)加强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优秀创新项目的应用效益。
1.推进优秀创新项目深入实施。创新无止境。市教育局通报表彰的25项“2011年度全市教育工作创新奖”,作为2011年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取得的成果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创新层次,发掘创新亮点,确保创新项目不断取得新进展。2011年度已经市级立项尚未完成的项目,要制定推进计划,明确推进目标和措施步骤,扎实推动创新项目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通过优秀创新项目的深入实施,形成具有我市特色、在全省、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创新成果。
2.构建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机制。积极搭建创新成果推广平台,通过举办教育工作创新论坛和开展创新项目展评、现场观摩点评等活动,组织创新成果及相关理论学习研究,开展创新试点推广培训。加强对创新成果应用的指导和评价,建立创新成果应用协调机制,提高创新成果的应用水平,扩大创新成果的应用范围。培育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创新战略联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创新合力,进一步发挥创新成果的带动与辐射作用,努力实现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的规模化、制度化、效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