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12〕1号)
各区县关工委、教育(教体)局、团委,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教育部《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省关工委关于在青少年中开展三项活动的要求,决定举办淄博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评。现将艺术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创新和发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淄博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通过艺术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主题与内容
本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感恩社会、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组委会名单
顾 问:康寿美 淄博市关工委副主任
关玛莉 淄博市关工委副主任
主 任:赵新法 淄博市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刘 峰 淄博市关工委副秘书长
唐 勋 淄博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厚永 共青团淄博市委副书记
高 权 淄博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专职督学
委 员:高 宁 淄博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马 永 淄博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周晶元 淄博市教育局宣传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