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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工作的通知

  (二)编班(组)和配备指导教师、研修组长
  1.市管理员于4月1日-5日完成高中教师远程研修的编组和配备研修组长的工作。
  2.市管理员于5月12日-18日完成初中教师远程研修的编班和配备指导教师的工作。
  3.市、区县管理员于6月2日-8日完成小学教师远程研修的编组和配备研修组长的工作。
  4.市、区县管理员于6月17日-22日完成幼儿园教师远程研修的编班和配备指导教师的工作。
  (三)指导教师培训
  1.高中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全员远程研修指导教师培训。我市按照1:100(指导教师数:高中教师数)的比例选拔本市指导教师人选,并按学科组建学科指导小组(指导教师团队)。被确定的指导教师,均应参加2012年全省高中教育技术能力骨干教师(中级)培训班。
  2.初中、小学教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远程研修骨干指导教师培训。各区县按学科分别推荐1名骨干教师参加全省培训班,集中培训2-3天。我市以参训指导教师为组长组建区县学科指导小组,并进行二次培训。
  3.通过山东省教师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对全省幼儿园指导教师进行培训。
  (四)课程资源下载
  为保证课程资源下载进度与质量,本次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课程资源分学段、学科由参训学校的学校管理员按要求下载(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无法下载的发放光盘。各学校管理员下载完成之后,需审核下载的课程资源质量。视频课程的著作权属版权单位所有,学校管理员下载此课程仅限于参加2012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使用。
  六、研修管理与保障
  (一)组织管理
  1.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实行省、市、区县、学校四级管理。省教育厅成立研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东省中小学师训干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齐鲁师范学院、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承担各研修项目的实施。
  2.市教育局成立培训项目办公室和相关职能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师教育办公室。负责全市参训学校和学员的报名、编班和管理工作;根据指导教师选拔标准(见附件1)组建本市指导教师团队,协调指导区县中小学研修的组织,负责对指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和监督,对全市各培训点的组织管理和研修过程进行巡视督导。
  3.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全员远程研修的管理主体。要根据指导教师选拔标准组建本区县小学教师研修组,配备研修组长;要制定必要的研修保障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学校研修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查,做好区域网络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工作。
  4.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此次研修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相关学科的所有教师全员参加研修,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要严格按照课程进度播放视频,督促、引导教师按时收看视频、完成作业和积极参与网上研讨,组织好本校学科教师面对面的研讨,保证每一位学科教师保质保量完成研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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