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淄博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淄教发〔2012〕13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政办发〔2010〕5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着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原则,继续深化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录取依据,以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推荐录取和特长录取等多种形式录取,以诚信机制为核心的高中招生配套保障制度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高中招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引领和导向以及在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改革初中学业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测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引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所有初中学生都应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命题的基本原则
建立和完善命题工作机制,落实命题人员资格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试题征集制度、命题与审题分离制度、阅卷质量过程监测制度、试题评价反馈制度等,确保试题质量。学业考试命题依据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试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全部内容,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力争全面落实新课程提出的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具体从以下方面改革考试内容:
1.减少和淡化带有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的题目,着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3.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