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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四、培养对象拟完成的标志性成果及考核方式

  五、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提供的保障条件及考核方式

  六、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组

人或

才有

工关

作部

领门

导意

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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