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常州市:专利军校、知识产权专家与企业对接服务、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常州模式”。
(4)苏州市:《昆山市专利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及市局开展此项工作的成效、苏州市编办批准设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支队。
(5)盐城市:市政府专利奖、市政府与省局合作、强化专利授权率。
(6)扬州市:出口非洲商品专项治理工作、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7)镇江市:新兴产业联盟、后工程师培训、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融资质押专利价值评估。
(8)泰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需求动态数据库。
第八部分 附录
一、2011年度大事记(由办公室档案室负责整理提供)
二、各省辖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领导人名录(由人事处、各省辖市局负责整理提供)
要求:只记录正、副局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