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创造(含专利申请/授权、PCT资助等经费)
2.知识产权运用(含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贯标、专利实施、展会、知识产权审查、优秀项目奖励等经费)
3.知识产权保护(含专利行政执法专项、正版正货经费、预警援助等经费)
4.知识产权管理(含宣传、培训、联席会议工作、优秀奖励、软科学研究等经费)
5.知识产权服务(含信息(数据)平台、社团工作、专题活动补贴等经费)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
一、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1.知识产权境外教育培训(由联席办负责整理提供)
2.知识产权境内教育培训(由宣传教育处负责整理提供)
新增: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工作(由宣传教育处负责通知,各基地整理提供)
二、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省局与相关厅局研究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整理提供)
新增: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工作(由宣传教育处负责通知,江苏大学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整理提供)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服务
一、专利受理服务(由代办处负责整理提供)
新增:(1)各市专利电子申请占比表
(2)各市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代理占比表
二、专利信息服务(由信息中心负责整理提供)
三、专利代理机构建设与工作量统计(由协调管理处负责整理提供)
新增:(1)专利代理机构代理量分类统计表
(2)专利代理机构从事非申请代理工作情况统计表(含代理诉讼、预警服务、维权援助服务、贯标咨询、战略咨询、培训授课等)
四、社团服务工作(由协会负责整理提供)
第七部分 知识产权区域发展
1.区域特色工作(由各省辖市局自荐,省局编委会审定,原则上按政策措施、执法维权、创造运用、服务拓展、培训教育、宣传普及、机构建设等选择一个能代表本区域特色的工作)
2.三大版块专利发展态势图(由信息中心负责整理提供)
3.各省辖市主要工作(由各省辖市局负责整理提供)
要求:各市提供1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突出2011年重点工作;至少一幅清晰照片,并加注必要的文字说明。请有关市局细化以下相关工作,并提供图表、照片。
(1)南京市:企业家知识产权高层研修班、新材料产业可转让专利展示交易会。
(2)无锡市:《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及推介洽谈会、物联网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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