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实施局党委成员“一岗双责”制。局党委成员到联系点指导业务工作与巡视党建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经常性指导,适时对党建工作进行点评。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2.建立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考制度”。实施基层党支部书记向上一级党组织进行专项述职,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局属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3.加强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党组织要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提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实、易检查的目标任务,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党委备案。局党委将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强化督促落实。各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就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向局党委作专门汇报。
附件:1.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
2.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分类定级单位评分表
3.市直教育系统党建特色活动登记表
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4月11日
附件1:
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
项目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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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20分)
| (1)党组织书记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善于抓班子、带队伍。(2)党组织书记实行“一岗双责”带头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3)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年度工作计划。(4)党组织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清正廉洁。(5)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6)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
| 应设未设党组织书记的扣5分;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3分;没有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没有年度工作总结的扣1分,工作落实不好的扣2分;班子不健全的扣2分;党组织半年以上没开展党的活动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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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队伍
(20分)
| (1)党员政治素质高,注重理论学习。(2)党员业务能力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3)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公开。(4)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利用率高。(5)党员按时缴纳党费。
| 不按期组织党员参加理论学习的扣2分;近一年来没有开展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扣2分;发展党员不符合程序的扣5分;“双培”工程没有实施的扣3分;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3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2分;党费缴纳不及时的扣2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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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
(20分)
|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完善、落实到位;(2)建立了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3)建立了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工作制度;(4)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5)建立了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6)建立了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7)配备了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8)党组织工作经费有保障。
|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不落实的,每项扣1分;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3分;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的扣2分;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3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2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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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20分)
| (1)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好,成效显著;(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3)党组织和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突出,单位文化建设有特色;(5)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等受到上级表彰;(6)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好,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好。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不好,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扣5分;文明创建工作没有认真开展的扣3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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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
(20分)
|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高;(2)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好;(3)党员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群众信访或投诉少;(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教学中心、服务师生评价高。
|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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