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四、提升能力,营造氛围

  (一)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各单位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每年必须轮训一次,其他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每次轮训和系统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6学时。继续深入推进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市和区县(自治县)交通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

  (二)加大科技兴安力度。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以促进安全监管效能提高和监管手段创新为目标,加快市级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程,确保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行业管理单位和企业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共享。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企业使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GPS监控平台作用,落实GPS动态监管专职人员,落实GPS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切实加强所属车船的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安全警示和处理违规行为,并将违规信息及处理结果存档,作为企业内部对营运车船管理、考核的依据。企业GPS动态监管不力的,对所属车船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的,有关行业管理机构要作为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进重点港口码头、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嘉陵江、乌江航道甚高频无线通信系统,推进危化品船、滚装船、旅游船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快重点航段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和AIS系统建设。开展船闸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现联网联控。凡未安装的,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新增客运班线运输车辆、旅游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在安装GPS车载终端后方可办理有关营运手续。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完善高速公路交通测速设施、路面监控设施和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

  (三)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水上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站和公路应急处置中心、公路应急救援基地、公路抢险保通保障队伍的建设,加快国家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和省级道路客货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完善应急体系和预案管理,修订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点时段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后,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