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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交党〔2011〕110号)


委属各单位,市属国有交通企业:
  为推动交通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根据市委《关于近期做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创先争优办〔2011〕37)精神,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精心策划服务品牌
  交通窗口各领域要对照“三优一满意”争创目标,着力打造10个服务品牌(具体名单见附件1),充分发挥服务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品牌要具有交通窗口特色鲜明、服务标准落实到位、服务对象反映较好、行业或单位内部普遍认可等特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行业窗口单位认真策划、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品牌,并在11月14日前将服务品牌基本情况和5-10张相关图片上报市交委活动办。
  二、细化“三亮三比三评”具体措施
  各窗口单位要按照市委《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在“一讲二评三公示”中做好“三亮三比三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三亮三比三评”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保证今年10月底前全部公布、展示到位。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分别负责对所属行业窗口单位相关措施公布情况的督促指导。11月中旬市交委将进行一次暗访督查。
  三、组织开展一次会议和活动
  11月底前,组织召开一次交通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交流会(会议方案附件2),分别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领导参加指导。出租汽车、公交汽车、交通行政执法、高速公路收费等重点窗口单位要结合“三比”开展一次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活动方案分别由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和高速集团,在11月14日前报市交委活动办。
  四、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年底前,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将委托民调机构,对10个左右的重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进行民意调查,结果作为评选“三优一满意”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民调准备,交通各窗口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安排表见附件3),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评议表等方式,开展一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群众满意度自评,测评对象主要面向社会、面向服务对象,测评要素要结合三亮情况、履职情况、服务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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