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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委、公安局、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1.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关。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车驾驶员夜间驾驶、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考试要求。对大中型客车驾驶员要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天、冰雪或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方面,以及山区、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和考试。交通部门要组织推广计算机计时培训系统,进一步加强对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突出驾驶员安全意识的培养,督促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大纲。

  2.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交通部门要加强考点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一步规范从业资格考试。严格落实驾驶员从业资质审验制度,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驾驶员取消营运资质。对营运中驾驶员发生死亡1人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进入“黑名单”库。对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驾驶员要及时调离或辞退,对公安部门抄告的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员,客运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3.全面推进驾驶员继续教育。交通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要求,组织好本企业驾驶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提升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文明安全素质。

  4.强化经常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驾驶员开展以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广播电台,开设空中大讲堂节目,定期请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优秀驾驶员讲课,向广大驾驶员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以文字、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驾驶员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氛围。

  5.全面开展“牵手平安行”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要以客货运驾驶员为重点,实行驾驶员属地化服务管理,组织全体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牵手驾驶员,动员运输企业、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牵手驾驶员。完善驾驶员在线服务管理,利用微博、手机短信向客货运驾驶员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集中走访客货运驾驶员,有针对性地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通过牵手驾驶员,加强警民协作,共创良好交通秩序,共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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