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推广农技推广服务“银川模式”,允许现有的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创办和领办经营性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承包经营特色种养园区,与公益性服务组织一样给予相应的支持,经营收入归个人所有,自治区农牧厅负责制定农技推广人员领办农业项目的意见;鼓励农业专业毕业生、科研院校在职和离退休农业科研人员、具有专业特长的乡土技能型人才积极参加经营性农技推广服务组织,视推广成效给予资金补助;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种子种苗供应、农技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农机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物流等农业服务业;鼓励科技人员到农业园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14.充分调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积极性。自治区农牧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农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重点考核农技推广实效和农民满意程度,考核结果向服务对象公布,并作为农技人员绩效工资兑现、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奖惩的主要依据。公办农技推广机构农技人员实行按岗定酬、以绩付酬,个人绩效工资的30%、财政对应补助30%合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依考核结果发放。在乡(镇)、村、农垦农场工作满一年的农技人员,其薪级工资向上浮动一级,满八年后予以固定,继续工作的,再向上浮动一级。农技人员增发工资与奖金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对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长期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人员,免试职称外语并降低一个学历层次;对市以下长期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人员,在全国职称外语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两个分数段(20分),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提前一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治区农技推广单位、科研院校科技人员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将推广服务绩效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在申报中级以上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经历。
五、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
15.大力提高农田建设标准。自治区水利厅抓紧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分区域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等各项技术措施。按照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综合开发的要求,运用工程、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治理措施,大力推进农田综合整治,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做到沟、渠、田、林、路、井、电综合配套,扩大高标准农田面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等项目要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农牧部门要深入推广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盐碱地改良、中低产田改造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使用、秸秆还田、精量播种及深松覆盖、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抓好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管,有效防控面源污染。大力推广节水管理与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扩大节水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和贷款贴息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