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支持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提高服务能力,到“十二五”末,50%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完善对固有保健机构的投入、管理和运行机制。继续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继续做好“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开展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为农村生育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宣传教育、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确保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率逐步下降。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做好以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加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重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对危重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诊治和管理水平。降低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积极运用中医药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和常见病的诊疗工作。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活动。
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启动建设健康城镇活动,继续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质量。加强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发挥健康教育体系和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控烟健康教育与宣传,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抓好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工作,实现健康档案覆盖全部城乡人口。
6.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核酸检测技术在血站的应用。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储血库建设,支持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建立以省为基础的采供血信息网络。
专栏2: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标准改造实验室和配置设备,完善辅助设施。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和饮用水安全监测网络等;二是支持职业病、地方病、艾滋病、结核病、鼠疫等疾病防治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野外作业装备配置;三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国家级菌毒种保藏中心建设。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支持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执法车辆配置。
县级急救中心建设:支持县级急救中心建设。
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支持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购置。
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支持包括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在内的13所精神卫生机构建设。
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开展省、市级健康教育基地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设施建设;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健康教育设备。
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备;开展县级医院储血库建设;支持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支持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7.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完善监管机构,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基本药物质量保障体系和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药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四品一械”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执法。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专栏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食品药品检验体系能力建设:支持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基础设施、县级食品药品快速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支持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行政执法办公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四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实施省级药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四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市州级“四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视频会议系统、电子政务网络、电子监管工作平台和信息查询系统。
(二)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卫生管理“十制”①改革,建立竞争上岗、按劳取酬的人事分配机制,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奖惩分明、依法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大农村全科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村医结构明显改善,探索完善村医养老保障问题。全面推进县市区级医院标准化建设,配备基本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为乡镇卫生院职工建设生活周转房。到2015年,使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卫生室,全省标准化村卫生室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