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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促进残疾人多形式就业。切实落实按比例就业政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促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工程,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30%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和援助政策。落实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扶持保护政策,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发展,不断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规模;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个体就业水平,多形式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岗位和家庭服务等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3.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对3万名城镇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提高职业培训一次性就业率。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建设多个残疾人培训基地,建立一支稳定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完善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评比奖励机制。举办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培养优秀人才参加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加大盲人就业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推动医疗机构安置盲人按摩人员就业。加强盲人按摩人员培养、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对盲人个体户按规定在政策、场地、注册、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开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扶持新建和改扩建医疗按摩机构500个,盲人按摩从业人员达到2000名以上。

  5.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新建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执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加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省级就业服务机构及兰州、天水、白银、庆阳、张掖、陇南等市要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他市州及各县市区加快建立独立、规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残疾人职业技术指导、职业信息分析、职业能力评估和劳动保障协理“四结合”的专业就业保障服务队伍,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以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为主体,培训1000名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社保协理员。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发布制度,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就业指导服务。

  6.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整体工作水平。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设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即时岗位援助、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导各类用人单位遵守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和权益侵害,维护残疾人就业权利。结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就业服务。与农村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加工业和其他新型增收产业,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稳定农村残疾人从业,改善农村残疾人生活。

  (五)扶贫。

  主要任务:

  --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对1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改善5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和1万户城镇残疾人家庭的居住条件。

  政策措施:

  1.纳入扶贫规划。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帮扶。制定实施《甘肃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完善贫困残疾人口识别筛选机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惠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特困地区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和“整流域推进”规划,结合“两州两市”(甘南州、临夏州和定西市、陇南市)和庆阳革命老区特困片带扶贫攻坚工作,优先对残疾人进行扶贫。结合灾后重建等项目,积极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

  2.开展专项扶贫。继续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改善5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优先安排廉租房或提供租赁补贴,改善1万户城镇残疾人住房条件。加大残疾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扶贫项目管理。落实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提高贴息比例,增加贷款额度,提高扶贫效益。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工程”,扶持创建180个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带动1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增收致富。

  3.加强培训和帮扶。充分考虑农村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特点、学习要求、文化程度,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和时间,采取各种培训手段,使1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支持省残疾人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示范推广及培训等职能作用。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及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推行公司、协会与农户联动的产业化扶贫模式,广泛开展社会“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和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4.落实保障经费和优惠政策。建立稳定的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将残疾人扶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就业保障金支出范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扶贫搬迁、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小城镇建设中,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并提高补助标准。

  5.规范扶贫服务机构。加强基层残疾人服务社建设,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种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健全新型农村残疾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残疾人参与社会、增收致富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服务。

  (六)托养。

  主要任务:

  --在县级以上城市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以“居家托养为基础、社区托养为依托、机构托养为补充”的托养服务体系。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10万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政策措施:

  1.制定发展规划。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为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掌握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规划。

  2.扩大机构托养规模。新建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重点支持建设40个市州、县市区级骨干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整合民间资源,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加强对已整合的福利院、精神病院、敬老院建设,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内容,增加残疾人托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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