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法规政策建设,制定我省残疾人就业、残疾预防及康复、残疾人教育等行政法规的实施办法。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建设好专职、专业和助残志愿者队伍,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托养、信息统计、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门人才培养。县、乡、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各市州、县市区残联班子中均要配备残疾人干部;志愿者助残队伍达到30万人。
  --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骨干残疾人服务设施;新建省康复中心和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就业、辅助器具、农业科技等服务中心。
  --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建设全省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平台和残疾人无障碍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统计和残疾人状况监测。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残疾人要做到应保尽保,对纳入城市低保的重度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补差额;特困残疾人家庭社会救助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

  --城镇95%以上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残疾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适当提高,残疾人康复项目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政府对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加强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调查研究,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与需求,制定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全面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规定提高保障标准,对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廉租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在实施农村建房项目中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适当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过程中,按照自愿参保的原则,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纳入其中;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或补助,逐步提高政府代缴档次和补助标准。

  3.规范残疾人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服务。落实特殊扶助政策,保障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帮助非全日制就业、个体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落实有关补贴和待遇;对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优先提供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服务。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中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逐步规范和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4.加大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采取定额救助和临时救济相结合的办法及时进行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不断提高生活救助水平;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逐步提高城乡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标准,逐步降低直至取消医疗救助门槛。建立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对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予以补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在将重度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落实贫困残疾学生各项救助政策。

  5.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试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部分或全部免费适配普及型辅助器具,对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落实国家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财产信托、人身和财产保险等保护措施。

  6.做好伤病残军人社会保障工作。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伤病残军人保障待遇,保障伤病残军人优先享受公共服务。

  (二)康复。

  主要任务: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新建省康复中心,全省新建20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市州、县市区级康复服务机构,已建的市州、县市区康复服务机构按照中国残联《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开展达标验收工作,全面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到2015年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一支水平较高的康复人才队伍。

  --实施重点康复工程,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全省90%的县市区达到社区康复示范区标准,残疾人就近就便得到康复服务,帮助36万残疾人不同程度康复。

  --组织供应辅助器具10万件,对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将省康复中心、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建设成为全国区域性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

  政策措施:

  1.推进残疾人康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优先安排实施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并将重点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对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听力语言康复等训练周期较长的康复项目,在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采取“特殊门诊”形式,按照慢性病的治疗方式进行报销。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及功能训练、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康复室,配备基本的康复训练设备和人员,建立完整的康复需求档案;建立示范性社区康复站,整合社区和医疗、教育、康复机构资源,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2.加强专业康复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新建省康复中心,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增加人员编制,充分发挥其全省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建设20个以上市州、县市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使其成为当地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机构示范点。制定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及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逐步实施康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和康复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加强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专业人员培训、技术研究指导等工作,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实施康复人才培养计划,完成30名高端人才、300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3000名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任务,使康复专业人才总量增加、结构优化、水平提高。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