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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存在问题

  --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仍滞后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0%左右,农村贫困残疾人口近60万;近120万残疾人急需康复服务与训练;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与正常儿童少年入学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50%以上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未能就业;残疾人在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系统化、制度化专项扶助政策措施尚未形成,法规政策落实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项目还需进一步加强。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还未深入人心,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为主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狠抓关键环节,破解发展难题,使残疾人事业发展速度和水平高于其他社会事业,实现残疾人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同步跨越发展。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将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完善领导体制,强化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突出发展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把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中心任务,破解发展难题,突破瓶颈制约。坚持将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政策体系相结合,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与提高残疾人自身发展能力相结合。

  --坚持统筹兼顾,实施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鼓励支持条件较好地区创新机制,率先促进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三)总体目标。

  --城乡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建立起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托养和维权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

  --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加快残疾人事业法制化进程。

  --加强残疾人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使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显著提升。

  --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使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

  专栏1:主要工作目标
  1.社会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并按规定提高特困残疾人保障标准和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城乡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及必要的辅助器具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报销和救助范围。--逐步建立城乡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实施“集善工程”、“长江新里程计划”、残疾人福利基金项目等一批助残慈善项目,完善残疾人慈善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2.公共服务。
  --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全省各市州及辖区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完善和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康复服务机构,市州所辖的区、市行政区和90%的县达到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标准;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和项目,帮助36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构建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各市州和30万人口以上重点县区按国家标准建设特教学校。资助5000名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
  --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劳动监察,加大岗位开发、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55万人;加快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保障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构建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的能力;为15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使其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改善5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和制度,为10万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构建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重视市州、县市区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建设,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健身服务,推进不同类别残疾人文化体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构建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补助,完善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制度,使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构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城乡无障碍水平大幅提升;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构建残疾预防体系。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切实提高预防和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的能力。
  3.支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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