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资金整合,规范资金使用。
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要求,积极整合水利、农电、中低产田改造、退耕还林、安全饮水工程、农村能源及农村公路建设等相关支农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的建设与发展。严格按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和《
甘肃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政办发〔2006〕47号)要求,规范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对以工代赈资金及其配套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
(五)注重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益。
发展改革部门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与其他扶贫开发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综合扶贫方式,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兼顾与产业开发、环境保护、小城镇建设等扶贫工程的整合与衔接,突出综合措施、综合手段的运用,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计划一经确定,要及时分解下达和认真组织实施,严禁调整和变更。按照“省管项目、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
甘肃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切实做好项目公示,加大宣传力度,针对计划执行、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定期开展检查和稽查。认真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工作,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动态情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七)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围绕着力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在总结以工代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的政策特点,按照“统筹规划、集中投入、典型带动、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树立综合配套的工作理念,不断挖掘以工代赈工作内涵,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各市州、县市区之间的经验交流,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参观考察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等多种形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拓展以工代赈工作空间。
甘肃省“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十二五”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扶贫开发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加快贫困地区的脱贫步伐,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提升扶贫工作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国农村扶贫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和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规划实施范围主要是《中国农村扶贫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58个县市区,适当兼顾我省其他欠发达地区。
一、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取得的成绩。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到“十一五”末,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424.7元,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310万人,贫困面下降到14.85%。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已搬迁群众7万户35.3万人,其中贫困搬迁26.5万人,生态移民6.3万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5万人。国家和省上累计投入15.6亿元,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
1.安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安置区共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33.89万亩,衬砌渠道906公里,建设安全饮水点997处,修建河堤126.6公里,新建及改扩建道路1788.82公里,架设农电线路1640.4公里,修建养畜暖棚28726座,建沼气池23656座,新建住宅385.88万平方米。搬迁群众告别了干旱山区和高寒阴湿地区恶劣的生存环境,集中居住到交通便利、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区域,通过基本农田建设,兴修水利灌溉设施,推行先进适用技术,改革耕作制度,使搬迁群众逐渐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为脱贫增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