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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


  2.自然条件严酷,扶贫成本高。我省地貌类型多样,地形复杂。其中山地占总面积的70%,现有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自然条件恶劣的交通闭塞地区、偏远山区和极度干旱区,干旱、洪涝、泥石流、冰雹、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贫困地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加之贫困人口分布较为分散,导致道路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成本逐年增加,扶贫成本加大,扶贫成果难以巩固,返贫率较高。

  3.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仍然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贫困地区县域经济水平较低,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医疗卫生条件差,农村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落后,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仍然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4.区域自我扶贫能力弱,扶贫资金供需矛盾突出。我省经济总量小,地方财力弱,扶贫资金主要依赖国家财政支持,省级和地方资金十分有限,资金供给远不能适应贫困地区实际发展需要,与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加强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组织管理方式,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夯实发展基础、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从不同贫困区域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各个区域以工代赈建设的主攻方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相对集中,重点突破,从而提高以工代赈的建设效果。

  --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制定规划,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标准,分步骤、分阶段地实施,既要适度超前,又要符合贫困地区实际。

  --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优先考虑贫困人口集中区的发展,同时兼顾面上发展,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相协调。以工代赈资金分配与行业专项资金相衔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综合扶贫效益。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全省扶贫开发规划及政策、措施的研究,合力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建设与赈济相结合,组织动员贫困地区群众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发展目标。

  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核心,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夯实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逐步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到2015年,通过基本农田、农田水利、农村公路、河道堤防、小流域治理、人畜饮水、草场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等投入,有效改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局面,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引导和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巩固温饱成果,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整体落后状况,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条件。具体目标为:

  --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实现人均1亩水浇地;没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实现人均2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通沥青路。

  --基本解决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饮用水质量得到提高。

  --重点贫困地区小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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