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2〕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二五”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和《甘肃省“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甘肃省“十二五”以工代赈建设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加强我省以工代赈工作指导,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国家发改委《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本规划。规划实施范围主要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58个县市区,适当兼顾省政府确定的其他贫困地区。
一、发展背景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通过以工代赈我省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基本农田、河道堤防、小流域治理、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工程,国家和省上共投入以工代赈资金14.57亿元。全省贫困地区(4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99元,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80.0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4.3%下降到14.85%,下降了9.45个百分点。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了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为全省扶贫开发作出了重要贡献。
1.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我省通过以工代赈项目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和受灾严重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引导作用,整合农村各项建设投资,加快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方面,重点扶持贫困乡镇互通道路工程、乡村断头路对接工程和通村公路建设,共新建、改建县乡村道路6600公里,新修桥梁7000延米,解决了长期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提高了贫困地区的对外开放条件和经济发展能力;水利方面,重点扶持小型农田水利、河道治理、人畜饮水等工程,共新建河堤485公里、兴修梯田5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7万亩,有效解决了13万人和5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极大地改善了老、少、边、贫地区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为农村经济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
2.贫困地区农民现金收入水平提高。“十一五”期间我省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共发放劳务报酬2.23亿元,有效提高了我省贫困地区群众的现金收入水平。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不仅为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也得到了充分利用,贫困群众从中受益,劳务报酬的发放已经成为贫困群众直接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
3.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采取小流域治理、草场建设等措施,项目区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并初步形成以林果业或畜牧业为支柱产业的地区经济增长点。通过生态建设,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区域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既发挥了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又改善了自然生态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基本经验。
1.各级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省、市、县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对以工代赈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都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以工代赈规划编制、计划制定、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都经过各级领导小组审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健全的工作机构为全省以工代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