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定西各级人力资源市场项目建设,加大“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强化与东南沿海发达省市合作交流,积极开拓劳务市场,扶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支持定西劳务输转基地建设,把定西建成全省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
七、采取特殊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十三)加强规划及产业政策支持。按照组团发展的要求,加强规划引导,统筹考虑定西与兰白核心经济区的组合发展,同等享受兰白核心经济区的扶持政策,并依托兰白核心经济区特色产业及科技优势,辐射和带动定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将兰白核心经济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的相关配套产业优先在定西布局,支持定西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中医药、铝冶炼及精深加工、物流业等重大项目,扩大招商规模,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三十四)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出台对定西的长期财力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补助力度,提高定西市1区6县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争取国家加大对定西市及县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把符合条件公益性项目的世行贷款、政府债券、国债转贷资金全部转为拨款。加大对定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三十五)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在符合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前提下,优先将定西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全省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给予扶持。省级设立定西建设专项资金,每年1亿元,支持定西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前期经费支持,促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对国家和省安排资金的重大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农林牧水气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市及县区政府投资配套。积极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十六)土地政策支持。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对定西给予倾斜,优先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市政公共服务、民生项目供地。鼓励定西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居民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定西土地综合整治,缓解建设用地矛盾。
(三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列定西为全省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市,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在定西市及县区设立分支机构,在乡镇和旅游区设立服务网点。支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当地金融分支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地方发展。积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动定西企业加快上市步伐,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定西建设,鼓励发展各类投融资公司和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