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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监测时间
  市和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自职责和监测数量要求,按月度开展监测。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一)各区县日常监测数量见附表1,附表2,可与口蹄疫、猪瘟监测采样相结合。
  (二)市疫控中心每月在重点种畜禽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定点定期监测。检测数量同口蹄疫、猪瘟监测采样相结合。
  (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每月采样和监测数量不少于20份。屠宰场可采集猪扁桃体、肺脏样品进行检测。
  四、检测方法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与判定
  1、方法:ELISA;
  2、判定:活疫苗免疫28天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免疫抗体IRPC值>20为合格。
  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对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猪群或猪场,要结合猪群免疫背景、流行病学调查等情况综合分析,并按农业部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4:
猪瘟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
  猪。重点是对种畜场、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市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市和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自职责和监测数量要求,按月度开展监测。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一)各区县日常监测数量见附表1,附表2,可与口蹄疫监测采样相结合。
  (二)市疫控中心每月在重点种畜禽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定点定期监测。检测数量同口蹄疫监测采样相结合。
  (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每月采样和监测数量不少于20份。
  四、检测方法
  (一)猪瘟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
  1、方法:抗体阻断ELISA;
  2、判定:抗体阳性即为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70%。
  (二)猪瘟病原学监测方法: RT-PCR或荧光PCR方法。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对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集中送专业实验室做进一步鉴定。对阳性场采取净化措施,扑杀阳性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附件5:
鸡新城疫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
  鸡、火鸡、鹌鹑等家禽。重点是对种禽场、规模养殖场活禽市场的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市和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自职责和监测数量要求,按月度开展监测。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一)各区县日常监测数量见附表1,附表2,可与禽流感监测采样相结合。
  (二)市疫控中心每月在重点种畜禽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定点定期监测。检测数量同禽流感监测采样相结合。
  (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每月采样和监测数量不少于20份。
  四、检测方法
  (一)免疫抗体检测方法与判定
  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见GB/16550-2008《新城疫诊断技术》)。
  2、判定:免疫21天后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存栏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70%。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方法。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病原学检测阳性禽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附件6:
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
  所有种公畜和未经免疫的奶畜,其它易感动物。
  二、监测时间和数量
  未免疫的奶牛100%监测。计划实施免疫的动物在免疫前开展一次血清学监测。其他牛和羊:每个区县抽检500头只,要求牛羊兼顾,在使用S19疫苗和S2疫苗免疫半年后,对牛羊进行一次集中血清学监测。市疫控中心在全市设2-4个监测点,每点监测数量不少于2000头只。
  三、检测方法
  筛选检测采用琥红平板凝集试验或间接酶联免疫吸附试验(iELISA试验)(见OIE 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或荧光偏振试验,奶样检测可采用全乳环状试验。筛选检测阳性样品用试管凝集反应或补体结合试验或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cELISA试验)(见OIE 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进行确诊。
  专项检测采用国家标准或OIE推荐的检测方法。
  四、检测阳性动物的处理
  对没有免疫的或免疫6个月后经检测为阳性的动物,应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附件7:
牛结核病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
  所有乳用的牛以及种牛。
  二、监测时间和数量
  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上半年于5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1月底前完成。发现可以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5-2002)进行,应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
  四、检测阳性动物的处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动物,应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附件8:
狂犬病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测。重点监测农村散养犬、城镇流浪犬。动物门诊应对就诊犬、猫进行狂犬病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监测。血清学监测主要对狂犬病免疫犬只进行抗体合格率抽查;病原学监测以发病动物检测为主,对狂犬病死亡或疑似发病的犬、猫和家畜进行扑杀,采集脑组织进行实验室确诊。确实不能扑杀的疑似病例要隔离观察10天。同时对安全扑杀的流浪犬或无主犬以及屠宰肉犬采集脑组织进行检测。
  二、监测时间
  血清学监测:年内对免疫犬(重点是农村地区)开展一次集中监测,采血时间应在狂犬病免疫一个月后进行。
  病原学监测:全年开展月度常规监测,在接到疫情或疑似病例报告后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采集脑组织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或送农业部狂犬病实验室进行确诊。
  三、监测数量
  各区县按附表1规定的数量送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单数月采集血清样品10份,全年采集死亡动物脑组织样品不少于20份。
  死亡动物取脑组织,活体动物采集血清样品。
  四、检测方法
  (一)免疫抗体检测:ELISA。
  (二)病原学检测:脑组织以直接免疫荧光试验或RT-PCR进行检测。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一)狂犬病检测阳性脑组织样品送农业部狂犬病实验室(军事医学科学院长春兽医研究所)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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