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通知


  4.打造特色街区。从社区入手,充分挖掘小巷街区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商业、民居风貌等方面的特色。发挥特色街区的示范作用,推动特色城区、特色街道的创建工作。

  5.新建改建文体广场和社区公园。完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新建改建文体广场或社区公园;工业园区、高档住宅和写字楼集中的社区,因地制宜地设置功能有别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6.规划建设养老设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规划建设符合老龄人生活要求、设施齐全、服务全面、绿色环保的养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场所;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积极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开展养老服务示范基地试点。

  7.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流动文化系列活动,组织免费电影、京剧、粤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社区展演。开展社区文化节,促进社区互相交流。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升居民文化素质,促进社区文化发展。

  8.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社区安装24小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不断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居民文化素养。到2013年,实现在80个社区安装自助图书馆服务机。

  9.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加大白蚁防治力度,加强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白蚁预防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对白蚁防治予以把关,将白蚁防治列入办理条件之一,城市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审批工作。完善“四害”防治基础设施,推行专业消杀,规范“四害”消杀标准、程序;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同时,避免环境再度污染,提高消杀专业化水平,逐步推行“四害”消杀市场化。

  10.推广社区特色服务。积极推广“星光老人之家”、“四点半学校”、“外来工法律援助站”、“就业指南”、“家庭医生服务”等社区特色服务,在法律援助、劳动保障、义务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更全、形式多样的特色服务。

  (六)精神文明提升行动。

  1.提高市民文明素质。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手册、公益活动、文明创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仁义礼智信”等传统文化核心价值,以及环境保护、垃圾分类、文明出行、和谐人际关系建设等内容,发扬市民主体作用,引导市民雅言端行、共建文明。

  2.增强市民主人翁意识。通过建立相关网站、论坛,为市民创造交流和发表建议的平台,使广大市民共同为宜居城市建设献计献策,培养市民的主人翁意识,自发热爱家园、管理家园、维护美好和谐城市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