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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通知


  3.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完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布局,重点增加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和大鹏的医院数量。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医疗人员素质,逐年降低医疗投诉率。到2013年,实现每千人床位数达2.9张。

  4.改造完善公共设施。完善落实小型环卫设施建设规划,规范环卫设施建设和管养标准。新增或改建30个街心休闲公园,为市民休闲提供更多的公共场所。积极推行人行天桥安装顶棚工程,新建人行天桥顶棚覆盖率达100%。将调频广播信号覆盖列为隧道工程、地下工程建设的配套项目工程,消除调频广播信号盲点,实现市内调频广播信号全覆盖。

  (四)公共安全提升行动。

  1.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以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为龙头,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和物业管理,增设视频监控探头,对社区进行视频围合管理。到2013年,实现万人刑事案发率比2010年降低45%,社会治安步入良性循环。

  2.严格监管食品安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加快建成我市食品安全实验室。建立重点行业驻场检查制度,对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酒类等5大重点行业驻厂检查。到2013年,实现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

  3.增强应急避难能力。积极通过市属各媒体及市政公交、地铁广告牌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市民应急防灾技能,增强应急逃生自救能力。大力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到2013年,建成150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五)宜居社区创建行动。

  1.实现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针对原特区外物业管理薄弱的现状,采取专业式、菜单式、守护岗式等多种模式引入物业管理,整合优化社区管理资源,解决社区尤其是城中村、旧村的物业管理问题。到2013年,实现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2.完善社康中心建设。加大社康中心建设财政投入,吸引优秀医疗人才服务社区。积极探索完善发挥社康中心作用的体制和机制,积极推行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全医院专家定期到社康中心服务制度,满足社区居民就近看病的需求。到2013年,社康中心建设得到完善,各个社康中心配备1名全科医生。

  3.整治规范后街背巷。针对城中村等老旧住宅区实施后街背巷改善工程,完善环卫设施及雨污水系统,加强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平整后街背巷的路面,整治建筑物立面,提升园林绿化景观,美化后街背巷容貌,优化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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