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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2.2015年底前,完成龙岗河干流(二期)以及同乐河、大康河、梧桐山河、龙西河4条支流综合整治;开展黄沙河、丁山河综合整治;开展横岭、龙田、沙田再生水利用工程前期研究;建成流域污水收集管网240公里。
  表4 龙岗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序号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目前进度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龙岗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不含调蓄池)

2012年7月底前贯通主箱涵,2013年底前完成

施工准备阶段

市水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龙岗区政府

2

横岭、龙田、沙田再生水利用工程

2013年底前完成前期研究

规划阶段,尚未立项

3

同乐河、大康河、梧桐山河、龙西河综合整治工程

2013年底前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

龙岗区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市水务局

4

黄沙河综合整治工程

2015年底前全面开工

项目建议书编制阶段

5

丁山河综合整治工程

2015年底前全面开工

项目建议书编制阶段


  (二)坪山河流域综合整治。
  对坪山河16.2公里干流,7条主要支流,145平方公里流域范围进行综合整治。
  1.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坪山河流域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坪山河流域大工业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建成流域污水收集管网65.6公里;完成聚龙山湿地生态园建设,利用人工湿地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河流自净能力。
  表5 坪山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序号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目前进度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坪山河流域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47.5公里)

2012年11月底前完成

已开工

坪山新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2

坪山河流域大工业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18.1公里)

2012年11月底前完成

已开工

3

聚龙山湿地生态园(64.2公顷)

2012年11月底前完成

已开工

市发展改革委

市水务局


  2.2015年底前,同步开展坪山河干流、支流综合整治,完成坪山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墩子河、石溪河、赤坳水、碧岭水、三洲田水、汤坑水6条支流综合整治,严格实行流域雨污分流,建设水体自然生态廊道,提升流域的生态功能,通过该流域的综合整治,发挥生态治河的示范效应;建成流域污水收集管网84公里。
  表6 坪山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序号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目前进度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坪山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

2015年底前完成

已完成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市水务局

坪山新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市规划国土委

市人居环境委

2

墩子河、石溪河、赤坳水综合整治工程

2015年底前全面开工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

坪山新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市规划国土委

市人居环境委

市水务局

3

碧岭水、三洲田水、汤坑水综合整治工程

2015年底前全面开工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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