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安排 | 主 要 任 务 | 负责部门 |
| | 加快节能
减排共性
和关键技
术研发 | 加大节能减排科技研发力度,在全省各级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
的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组织高效节
能、废物资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
攻关。组建一批国家级、省级节能减排工程实验室及专家队伍。 |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农
委、省能源局 |
六
| 加快
节能
减排
技术
| 加大节能
减排技术
产业化示
范
| 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重点支持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半导体照
明、低品位余热利用、地热和浅层地温能应用、生物脱氮除磷、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一
体化、水泥行业烟气脱硝、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污泥和垃圾渗
滤液处理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金属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
化,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 |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省财政厅、省工业信息化
厅、省科技厅
|
| 开发
和推
广应 | | 积极组织省内重大节能技术纳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
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建立节能减排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
|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省工业信息化厅
|
| 用
|
加快节能
减排技术
推广应用 | 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先进煤气化、高压变频调速、干熄焦、蓄热式
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换热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烟气脱硫、膜生物
反应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氮氧化物控制等节能减排技术。
|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
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
|
| | | 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政府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
先进节能环保技术。
|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商务
厅、省外办 |
七
|
完善
节能 | 严格执行
价格和环
保收费政
策
| 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落实价格和环保收费政策,对能源消耗
超过国家和地区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
价。同时,各地区可在国家、省规定基础上,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
度。严格落实脱硫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
入污水处理成本问题。
|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工
业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
物价局、省能源局
|
| 减排
经济
政策
|
完善财政
激励政策 | 落实国家关于支持节能减排相关优惠政策。加大省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节能减排相关
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
金的支持,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能力建设。加大节能惠民产品补贴支持力
度,积极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照明产品、节能汽车、高效电机产品。
|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
|
| | | 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 | 各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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