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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度北京市“孝星”和为老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

  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选。初步名单确定后,报市委教育工委委员会审核同意、公示后,上报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三)市级审批命名阶段(6月16日~10月23日)
  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批,确定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在重阳节期间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向万名“孝星”颁发奖章、证书及1000元奖金,向示范单位颁发奖牌。
  (四)两委机关系统宣传推广阶段
  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评选推荐办公室从上报“孝星”和单位中挑选出事迹特别突出、影响十分广泛、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候选人和单位进行重点宣传。各直属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推荐人选和所属二级单位事迹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单位文化。
  六、工作要求
  (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评选推荐活动各个环节,要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抓好落实,严把质量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根据条件,优中选优,确保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推荐,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确实评选出体现时代精神、事迹感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先进典型。
  (三)要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推荐评选工作的始终。要通过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做到人人参与,家家关注,进一步在两委机关系统营造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于5月15日前将“孝星”候选人和为老服务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事迹材料附有标题,字数在2000至2500字,照片3至5张,以反映候选人或单位事迹为主题,像素不低于2400×1600。
  联 系 人:付天韵
  联系电话:66074460
  电子邮箱:fty@bjedu.gov.cn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度北京市万名“孝星”申报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两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

职业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手机

 

工作单位

 

座机

 

通讯地址

 

邮编

 

是否为往

届孝星

(如是,请注明

年份)

户籍

所在地

 

事迹类别

1.家庭孝老

2.社会敬老

3.行业助老

(500字左右)

以上材料均属实。  申报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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