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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度北京市“孝星”和为老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度北京市“孝星”和为老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
(京教工办〔2012〕11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传统美德,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104号)精神,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教委、市文化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北京市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活动的通知》(京老办〔2012〕3号),组织开展2012年度北京市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以下简称“两委”)机关系统做好北京市“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建设养老文化体系,传承孝道文化,广泛宣传两委机关系统在家庭孝老、社会敬老、行业助老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引导和带动形成良好风尚,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2012年度北京市“孝星”的推荐评选范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两委机关系统向2012年度北京市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推荐30个“孝星”。
  2012年度北京市为老服务示范单位的推荐评选范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两委机关系统向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共评选推荐5个为老服务示范单位。
  三、推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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