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的保护。
遵循“山林绿化、水体净化、景观美化、道路硬化、村寨亮化、民俗活化”的原则,重点加强渝东南地区的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民俗文化传承。建立严格的旅游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制度,强化环保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控制和治理旅游区环境污染,实行绿色旅游建设,开发绿色旅游产品,推广绿色旅游经营,倡导绿色旅游消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一区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渝东南地区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旅游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关区县(自治县)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有关部门大协作的旅游工作推进小组,研究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工作推进方案和保障措施,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把旅游发展与改革主要任务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切实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引导。
在进一步加大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渝东南地区旅游规划编制、整体宣传营销和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项目建设投入的基础上,采取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和引导精品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各区县(自治县)财政要按照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要求,逐年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比例。整合市、区县两级不同渠道的政府性资金,直接、间接地投入到旅游开发项目的基础配套建设上,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旅游开发建设,放大政府资金的引导效用。
(三)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和平台。
创新主管部门贴息、地方政府优惠、担保公司担保、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业主承贷“五位一体”的投融资模式,重点推进渝东南地区旅游投融资平台建设。深化跨区域合作,联合毗邻地区成立泛武陵山国际旅游投资开发集团和旅游运营联合会。优化投资环境,策划包装优质旅游项目,推进股份制改革,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渝东南重点旅游项目开发。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产权“三权”抵押融资和旅游门票收费权质押融资,试行旅游企业联保贷款机制,拓宽旅游中小企业、“农家乐”个体经营户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