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争取国家在我省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给予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37.加快建立肉类、水产品、果蔬等主要品种的冷链物流体系。重点建设各类保鲜、冷藏、冷冻、运输、查验等基础设施。对开展鲜活农产品业务的冷库用电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
38.推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标准化,对果蔬、水产品、乳制品、葡萄酒等制定相应的追溯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39.规范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摊位费等相关收费。清理超市向供应商收取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通道费。逐步按法定程序将摊位费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40.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对农产品建设资金的支持,合理利用好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资金、“双百市场工程”专项资金、省市配套资金。积极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多渠道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
41.制定2010-2020年全省粮食现代化物流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好内陆散粮中转库、内河港口散粮中转库、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运输工具及粮食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和检测系统。加快发展具备交易、仓储、加工、中转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物流中心和物流园区。依据国家、省政府的相关政策,加快构建跨省粮食现代化流通体系,培育一批粮食现代物流企业。努力发展以港口、内河码头为依托的粮食物流体系。建设铁路、公路、海(河)航联运的散粮进出口中转、临港粮食加工物流配送分拨基地。
42.培育建立棉花流通体系,重点扶持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棉花流通企业,纳入政府保供稳价调控体系。建立省级棉花生产、需求、库存、价格、政策等集约化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棉花加工业布局,加强棉花储存、中转、加工企业与铁路运输部门的衔接,不断完善棉花仪器化验检验工作,提高棉花调运、接卸运输效率。
九、加强组织协调
4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物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不断细化政策措施,切实为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推动全省物流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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