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及时总结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成果,为县区和部门综合实绩考核提供依据,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对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成果必须是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调研报告或其他调研成果,文字一般不超过6000字,专著、领导讲话、总结、文件、会议材料和理论研究文章等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参选调研成果均须不同程度地进入党委、政府决策。
(一)申报一等奖的调研成果至少符合以下四项标准中的一项:一是依据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制订了专门文件;二是依据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三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调研成果作出了重要肯定性批示或推进意见;四是依据该调研成果,形成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申报二、三等奖的调研成果至少符合以下三项标准中的一项:一是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对该调研成果有肯定性批示;二是该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或者领导讲话吸收;三是该调研成果在上级党委、政府主办的报刊发表或被上级领导机关的内参采用。
三、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