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201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201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菏泽市201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现就我市开展201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树立行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开展评议活动, 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我市“四个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评议范围
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是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市直共评议71个部门和行业,按照职能性质相近、以主要职能为主的原则,分为经济和社会管理类(20个)、行政执法类(24个)、公共服务类(27个)三类。
各县区在确保完成上级统一安排评议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纠办发〔2010〕2号)要求,抓好基层站所的评议工作。要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全部纳入评议范围,逐步增加评议深度、广度,不断探索创新评议方式方法,做到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实现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
三、评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