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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一)全市评选名额及比例:以学校为单位,优秀学生的名额,按2009届应届毕业学生总数的千分之四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按评选出的优秀学生数的四分之一左右评选。
  四、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专业年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文件(可将此文件张帖于公告拦),由学生民主提名推选,学校审查后,将名单公示一周征求意见,再由学校研究决定上报名单。
  (二)按时上报评选材料。
  1学校填报重庆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份。
  2登记表均需打印件于2009年3月25日前(各类中职学校的材料须经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我委职成教处。逾期未报和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张贤刚
  电话:67001033

  附件:1.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2.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二○○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1: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

 

专业

 

班 级

 

学习

成绩

科 目

语文

数学

外语

专 业 基 础

专 业

专 业

专 业

成 绩

 

 

 

 

 

体育

成绩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总分

 

获奖

情况

 

(盖 章)

200 年 月 日

学校主管行政部门意见

(盖 章)

        200 年 月 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盖 章)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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