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重庆市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外聘兼职教师,试点职教师资免费培养制度,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外聘高技能人才任教;启动新一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和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全员培训计划、骨干培训计划、名师培养计划、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改革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修订完善推行《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
(八)改革招生制度
高职(专科)学校一般实行统一考试招生,部分学校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探索高职(专科)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职业素养测评结果作为录取主要依据的试验。加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沟通,积极实施中职毕业生通过技能考试或择优推荐方式直接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的制度,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比例逐步扩大至30%。拓展高职学生继续深造的途径,将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优秀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进入到应用技术本科教育阶段继续升造的比例逐步扩大至20%;开展高职毕业生经过推荐直接升入应用技术本科的试点,搭建起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探索建立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应用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九)扩大交流合作
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发达国家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职业教育合作与交流,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提升全市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支持科研机构和院校独立或合作建立国际职业教育研究机构,鼓励职业院校与国外品牌院校合作办学,深化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经验的研究,加快建设中德(重庆)职教示范基地,深入推广应用中澳(重庆)职教项目成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合作与交流,提升重庆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四、重点项目
(一)职业教育“园校互动”项目建设计划
按照“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国家试点项目要求,建设16个产教对接紧密,校企深度合作的特色鲜明的职教园区(或职教城)。
(二)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品牌中职学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30所国内一流的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4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0所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
继续实施国家和市级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支持已建成的国家级和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持续建设,启动建设5-7所市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专业服务行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
(三)实训基地建设计划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重点支持中等、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3个行业特色鲜明的大型共享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在主城区外环区域及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等区县建设10个区域性、开放式、资源共享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40个发挥示范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资源共享的校企合作、教学与生产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新增国家和市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50个左右。
(四)农民工及移民培训基地建设计划
依托办学条件较好、培训能力较强的职业院校,新建10个农民工培训基地,促进农村劳动力高水平转移。
(五)三峡库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试验区建设计划
依托办学条件较好、职业技能培训能力较强的职业院校,建设16个移民培训就业基地(简称1+15),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促进移民就业。
(六)骨干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计划
建设80个市级中职示范专业点,60个市级高职示范专业点;开发320门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及配套教材(中职200门、高职120门);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品牌效应凸显的专业体系。
(七)骨干教师和院校领导能力建设计划
建立“海外教师培训基地+国家培训基地,建立“国家培训基地+市级培训基地、高校+中职+企业”的立体培训网络,充分发挥各级师资培训基地和平台的作用,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提升教师执教水平。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的双师素质。实施职业院校领导能力培训工程,提高院校长的管理能力。
(八)职业教育科研队伍建设计划
加强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教学研究、指导和专业服务作用。开展职业教育重大问题的科学研究,形成一批重大研究成果,为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