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电视电台栏目。制作招生专题电视电台节目,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对部分办学质量高、专业特色明显的学校进行展示。
7.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手册,内容包含给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政策解答、办事指南、区县管理部门和招生学校信息等,全方位宣传中等职业教育。
8.电影展播。在全市部分初中学校开展中职公益宣传片展播,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概况、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及学生就业情况等。
9.宣传标语。在场镇、村社、街道、社区、学校广泛张贴中职招生标语。每个乡镇场镇周围及公路两侧刷写标语不少于3条;每个乡镇印制宣传横幅悬挂于初中学校校门处、公路干线和场镇醒目位置不少于3幅。
(二)地方性宣传活动
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大篷车、自印张贴广告、宣传咨询会、座谈会、班会、家长会、校会、黑板报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尤其是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有序开展招生宣传,与生源学校、学生和家长沟通,宣传内容应突出宣传中职资助政策、就业形势、发展前景以及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办学特色、学生管理、生活服务及中职招生政策、招生办法等。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
三、把握宣传时间
全市招生宣传工作统一于5月启动,各区县、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及时启动宣传工作,把握好学生毕业分流、填报志愿、高考或中考补录,区县或乡镇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期间等招生关键时间段,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开展招生宣传。要将市教委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初中学校、学生手中,充分保证学生、家长的知情权、选择权。
同时,将招生宣传工作常态化,在抓好招生阶段的集中宣传外,还要将宣传贯穿于全年的职业教育工作,增大密度,增加渠道,切实提高宣传工作实效。
各区县、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招生宣传制度、网络体系,创新招生宣传形式,充分挖掘招生工作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报送招生宣传工作的经验成果。
市教委对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区县和中等职业学校,将予以表扬,并在全市推广各地各校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不断提高全市招生宣传的质量水平。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