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浙体群〔2009〕102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
为了加强县(市)体育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县域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116号)精神,结合我省体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扩权强县改革的重大意义
扩权强县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有效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市、县两级体育部门要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积极适应新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管理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扩权强县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县域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赋予扩权县(市)体育部门的管理权限内容
省级体育强乡镇、城市体育先进街道(社区)、体育小康村的推荐上报工作权限由市体育部门下放至县(市)体育部门。
三、扩权强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
(一)总体要求:
1、市级体育部门要统一思想,确保放权到位、帮辅到位、监管到位。加强与各县(市)体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衔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对各县(市)体育扩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帮助县(市)体育部门解决扩权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下放权限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确保扩权强县改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2、县级体育部门要以扩大管理权限为契机,增强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切实转变部门职能和工作方式。要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以适应体育部分管理权限调整给县级体育部门管理与服务提出的新要求。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扩权政策执行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学习借鉴,从实际工作中提炼好办法、探索新路子,通过扩权强县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实现富民强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