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县(市、区)体育局群体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浙体群〔2009〕114号)
各相关市、县(市、区)体育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和2009年浙江省体育局长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各地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使各地能规范指导、有效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体育工作,推进我省群众体育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决定举办我省县(市、区)体育局群体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18日(15日报到,18日离会)
地点:绍兴
二、参加人员:
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市各县(市、区)体育局及义乌市体育局2006年之后未参加省体育局群体处组织培训的局领导或群体科长。
三、培训内容:
(一)浙江省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与展望;
(二)从中日两国比较看体育本质与功能;
(三)浙江省群众体育现状与对策展望;
(四)解读《浙江省群众体育基础工作指导性文件教材汇编》。
四、报名、报到
(一)请各市体育局统一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09年4月8日前分别传真至省体育局群体处和绍兴市体育局。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周映红,电话及传真:0571-85061759;绍兴市体育局联系人:詹少杰,电话:0575-85082711,传真:0575-85082700 。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于4月15日下午五点之前,到绍兴市开元名都大酒店(绍兴市人民东路278号)报到。 联系人:詹少杰,电话:13957580307。
五、经费
培训人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承担。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县(市、区)体育局群体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浙江省县(市、区)体育局群体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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