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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总会关于下发“青春宝杯”2009第二届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舞蹈、街舞锦标赛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总会关于下发“青春宝杯”2009第二届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舞蹈、街舞锦标赛规程的通知
(浙体总〔2009〕28号)


各市体育总会、各体育舞蹈协会、高校体协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省青少年之间的体育舞蹈交流,进一步提高我省青少年体育舞蹈和街舞的竞技水平,根据浙江省国际体育舞蹈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由浙江省体育总会主办、浙江省国际体育舞蹈协会承办的 “青春宝杯”2009第二届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舞蹈、街舞锦标赛定于2009年5月23日在杭州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第二届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舞蹈、街舞锦标赛规程

  2.第二届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舞蹈、街舞锦标赛设项(略)

  3.第二届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舞蹈、街舞锦标赛报名表(略)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青春宝杯”2009第二届浙江省青少年体育舞蹈、街舞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09年5月23日在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逸夫体育馆举行。(原浙江农业大学。西门--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东门--秋涛路“家电市场斜对面”;南门--凤起路“武警医院对面”)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国际体育舞蹈协会

  协办单位:杭州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求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参加对象和要求

  (一)本次青少年体育舞蹈、街舞锦标赛参赛者年龄限制在28周岁及以下。(1981年及以后出生)

  (二)所有参赛者不得更换舞伴。

  (三)男女搭伴双人舞的选手应着规定服装参赛,单人舞及巾帼组的服装无要求。

  (四)街舞选手应着街舞风格的服装,青春、健康、积极向上、整洁大方,服装不得过分暴露。

  (五)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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