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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科研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员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课题和成果的网上申报、信息采集和上传,是本单位数据真实性和保密性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确定的管理员实行备案制,填写“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员”备案表两份(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和重庆市教科院信息中心备案。管理员变更须及时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和重庆市教科院信息中心。
  网上管理员技术培训由市教科院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三、加强管理工作考评
  市教委委托重庆市教科院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定期对各单位网上科研管理及其管理员的工作进行业务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管理员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员备案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
  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员备案表

姓 名

 

任职单位

 

承担管理员类别

○系统管理员    ○高级管理员

○市规划办管理员  ○区县科研管理员

○专项课题管理员  ○直属单位管理员

○课题承担与成功申报单位管理员

在所报送的管理员名称前的○划√

性 别

 

通讯地址

 

邮 编

 

手 机

 

办公电话

 

email

 

职务职称

 

工作岗位

 

报送单

位意见

       

单位盖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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