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台湾籍居民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含“联招”)考试。
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借读的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可申请在就读区县参加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不含“联招”),凭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回户籍地升学或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
2.报名登记
(1)全市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其考号为10位,编制方法由市中招办统一确定。
(2)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登记。
(3)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互不兼报。
(4)4月23-25日全市初中毕业生分类别报名。学生基础信息由区县普通中学招生办公室统一采集后,根据录取进程情况,将报考中职学校的学生基础信息提供给区县中职招办。
3.考试方式、时间及计分办法
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考查部分主要指地方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活动课、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由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提出具体要求及实施方案,学校实施。考查科目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考试部分继续坚持毕业、升学“两考合一”,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思想品德与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考试时间:
时间
科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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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9:00-11:00
| 语文
| 2:30-4:30
| 物理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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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 9:00-11:00
| 数学
| 2:30-4:00
| 思想品德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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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 9:00-11:00
| 外语
(8:45-9:00听力试听9:00-9:20听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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