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年组混合团体每个参赛队可邀请一名退役已满五年的专业运动员参加(专业运动员是指曾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现役专业队运动员和各类体校在训运动员谢绝参赛。
(四)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将依据本赛事竞赛规程对报名单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浙江省体育局网(网址:http://www.zjsports.gov.cn)和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网址:http://www.zjcs.net.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09年6月23日至6月25日。公示期接受各运动队关于运动员资格的举报和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受理人:王红钢,电话:0571-83871073。
八、参赛办法
(一)成年组:参赛运动员均在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中老年A组
1、男子组:1959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女子组:1964年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中老年B组:
1、男子组:1949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
2、女子组:1959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
(四)参赛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成年组混合团体:男、女运动员共7名;中老年组:A组、B组男、女各2名。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日期由报到之日起至比赛结束止,保险费10元/人。(大会组委会可以代办)。
(六) 参赛单位与参赛人员须承诺遵守组委会制定的规则规程,赛事纪律,不弄虚作假。有弄虚作假、违反赛事纪律等行为的,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九、竞赛办法
(一)成年组混合团体分二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00组循环赛(原则上以“1”号位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前八名。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比赛场次。
(二)成年混合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出场顺序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双打(可以是男双、女双、混双)。
(三)被邀请符合要求的专业退役男女运动员只能参加最后一场双打的比赛。其他运动员在一场团体比赛中可兼报一场单打和一场双打。
(四)团体赛出场顺序表采用任意排名的方法。每场团体赛出场名单必须在比赛前20分钟内,在场地上由双方将填好的表格同时交到编排组进行交换,出场顺序表一经递交一律不准更改。比赛时间超过10分钟未上交出场名单者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