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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2009年浙江省第四届水上救生技能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3、男、女成人组年龄必须是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每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二名,每组运动员男女各不超过6名。
  (三)凡在中国救生协会注册或持有《浙江省水上救生员证》的救生员和各地水上救生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四)接力项目:4×25米运送假人接力,代表队各组限报1队;
  集体项目:模拟救生赛和抛救生绳赛,各代表队限报1队。
  (五)参赛运动员每人须向大会交报名费50元。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救生协会最新审定的《救生比赛规则》。
  (二)大会提供假人、障碍物、救生浮标、救生绳等救生器具。参赛队自带脚蹼,要求运动员穿着脚蹼后,长度包括鞋身及足踝在内不得超过65cm,宽度不得超过30cm,参赛者自备泳衣(裤)、泳帽。
  (三)各项目进行一次决赛。
  (四)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取消该运动员所有比赛资格和参赛成绩(含接力项目)。
  (五)运动员检录时,须向裁判员出示运动员参赛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赛。
  (六)如比赛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七)本次比赛将设《浙江省水上救生技能-静水项目最高记录》。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大会设单项奖取前八名并予以奖励,按9、7、6、5、4、3、2、1记分。
  2、大会设公开组团体奖和成人组团体奖,组团体取前六名予以奖励。记分方法为各组男女单项与接力名次分之和为组团体名次。
  3、大会设总团体前六名并予以奖励,记分方法为代表队各组团体总分之和加上模拟救生赛名次得分为总团体总分。
  4、当名次得分相同时,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接力和集体项目,按双倍记分。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请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打印好的报名表电传至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地址:杭州市教工路49号,邮编:310012,电话/传真:0571-89932551,电子邮箱地址:hl2766@126.com,联系人:黄亮 13605709772)。
  (二)各代表队于11月27日到杭州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需提供水上救生资格证和相关证明。
  十二、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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