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2012年“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安〔2012〕287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2012年“五一”小长假将至,食品供应和各种大型宴会将迎来高峰。“五一”期间正值本市气温明显上升时期,加之人员流动频繁,食品安全隐患增多。为切实做好本市“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结合节日餐饮服务环节的消费特点,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现就“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防控节日期间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为目标,以确保大型宴席餐饮单位、旅游接待饭店、农村办酒以及连锁餐饮单位和中央厨房食品安全为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五个最严”的要求,保持食品安全高压监管态势,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二、时间安排
从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1日。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承办大型宴席餐饮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各分局对承担一次性消费10桌以上的大型宴席餐饮单位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在节日前对申报的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大型宴席食品安全操作指南》,督促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要求,在节日期间进行重点检查和指导,降低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止超负荷经营。
(二)做好旅游接待宴席餐饮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各分局应加强对辖区内旅游定点接待单位、旅游景点周边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索证验证和台账、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状况、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处置等情况,严厉查处制售违禁生食水产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做好农村家庭办酒指导
相关分局要做好农村自办酒席户及“农家乐”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卫生宣传和指导工作,组织“土厨师”、“茶担”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农民自办酒席户进行宣传和指导,特别是要针对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餐饮具清洗消毒、避免食用隔餐菜肴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导,督促其落实各项食品卫生要求,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