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救援组: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和市消防局负责,组织协调警力和消防、矿山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应急办、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专家技术组: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化学专家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财政局、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新闻报道组:由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3.4 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由市消防局、本钢消防队和北营消防队为骨干组成。
3.5 专家组及职责
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家组,组员由市专家库中57名专家中的化学专家组成,市安监局危化监管处处长任组长,负责论证救援方案,提出救援建议,进行救援处置和提供技术咨询,参与事故调查,提出改进建议。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和确定本市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所在单位和部位,并根据分布情况及监控方法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各重大危险源由各单位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严密监控。
4.2 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
4.2.1 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按照市领导指示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4.2.2 不符合启动市级危险化学品专项预案时,按市领导指令,通知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4.2.3 指令各相关部门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5.信息报告程序
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紧急报告。定期报告,即每日由重大危险源监测人员和各级值班室逐级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监测情况;紧急报告,即监测人员发现监测点有突发异常紧急情况,应以最快速度向上一级应急机构报告,直至市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电话:451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