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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


  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监局负责,接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应急行动小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专业抢救组: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和市消防局负责,组织协调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矿山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应急办、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调查评估组:由市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

  专家技术组: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指挥部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新闻报道组:由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3.4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由本溪市矿山救护队、本溪县煤矿救护队、市消防局、本钢消防队为骨干,以其他行业应急专业分队作为辅助救援力量,组成全市应急救援队伍。

  3.5 专家组及职责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专家组,组员由57名专家库中各行业专家组成,负责论证救援方案,提出救援建议,进行救援处置和提供技术咨询,参与事故调查,提出改进建议。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管理

  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部位要24小时实施不间断监控,监管制度和安全标志要达到现场管理标准;直接安全监管单位要有专职部门或人员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监督管理。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与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直接责任单位建立事故信息监测与报告网。组织各县(区)及各部门和企业之间信息交流,组织专家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趋势、危害做出判断,为指挥部应急救援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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