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五”上海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贯彻落实民政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建设国家现代民政示范区合作协议》的关键时期。因此,要认清形势,明确方向,把握发展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努力推动上海民政事业在更高的起点上发展。
上海民政事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的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民政社会服务的综合保障水平,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积极利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资源,主动与相关产业规划部门协同、协作,努力推动上海养老服务业、家庭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的优先发展,为社会发展方式的创新转型争取有利空间。紧紧抓住国家提高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政府支出比重的重要机遇,争取加大对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围绕服务对象、设施、技术、标准和人才建设等,完善低保标准调整和收入核对工作机制,合理调整养老机构的区域布局,为促进公共福利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牢牢把握中央和上海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社工队伍、社区志愿者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社合作,树立社会责任,强化专业服务,促进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新途径。
上海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区,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挑战比其他地区来得要早,表现得更加复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给于民政事业相关的传统福利企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带来新挑战,也可能给低技能、低收入的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带来新的生活压力。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服务能力较为有限,服务模式相对单一,个性化专业服务明显匮乏,面向常住人口在内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越来越大。基层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解决的难度不断加大。老年人口快速增长,高龄化态势不断加剧,养老保障和服务的压力逐步加大;新二元结构问题比较突出,区域社会资源布局结构相对不均衡;贫富差距相对扩大,社会公平诉求更加突出;社会领域的立法相对滞后等,给基层社会可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一定挑战。为此,要善于把握各种有利条件,努力破解发展中的难题。
三、“十二五”期间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部署,依据上海社会建设的基本框架,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以接续人的社会关系、恢复人的社会功能、增加人的社会资本为核心,以功能拓展、模式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主线,发展上海现代民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共生,为上海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要求
“十二五”期间,上海民政要坚持“三个着力”,即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最密切的一项事业,要着力在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协调发展,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在大局中借势发展;着力在应对民生保障的新挑战中包容发展,做到知民情有通道,解民忧有办法;着力在构建社会建设新格局中创新发展,促进跨界合作,鼓励社会创新,推动社会进步。继续完善和互联互通“五大平台”,即救助帮困工作平台、老龄工作平台、双拥工作平台、社区建设工作平台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平台。在推进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发展导向,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发展举措,牢牢把握形成“五和机制”的要求。
--坚持惠民利和。全面落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切实将为民所谋作为一切民生政策的出发点,把惠民之举落到实处,以利社会和谐。
--坚持共治维和。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作用,用社会的力量、协商民主的办法、包容性发展的机制,增进社会认同,维护社会和谐。
--坚持专业助和。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理念和方法,秉持规范的职业操守,完善专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大力提高社会服务质量,提升精确化管理水平,助推社会和谐。
--坚持科技创和。适应智能化社会需求,加大科技和信息化应用力度,推进民政科技进步,丰富现代民政服务手段,提高民政社会服务效能,创新推动社会和谐。
--坚持勤廉促和。加强民政自身建设,强化勤政爱民、廉政为民的宗旨,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思勤廉、正作风、塑形象,促进社会和谐。
(三)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民政部和本市“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分阶段、分领域、分层次加快推进上海现代民政建设步伐,基本建成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框架体系。要以优化社会管理为基础,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发展社会福利、拓展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救助为重点,为推动现代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构建社会建设新格局做出更大贡献。
--发展社会福利,逐步建立共建共享的福利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制度,重点突出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和优抚对象的福利服务,逐步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定群体向更多社区居民拓展,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调节社会利益、增进社会认同、促进社会和谐、增进城市归宿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