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升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学校体育设施和公共体育设施按规定向学生开放,鼓励其他校外机构体育设施优先为学生提供服务。
(三)卫生服务改善行动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体系。建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完善学校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寄宿制学校均设立卫生室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寄宿制学校均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指导所在地区学校卫生工作。
2.指导学生科学营养膳食。建立中小学生营养干预机制,组织制定不同年龄段学生营养膳食标准,学校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配餐师,指导学生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结构,努力降低学生超重率和肥胖率。
3.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1次学生常规健康体检,确保学生体检率达100%。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完善健康公共服务系统,搭建学生健康服务信息平台。
4.加强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规划,开展以近视、肥胖、龋齿为主要内容的常见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做好适龄学生疫苗接种或补种工作。完善学生缺课监测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学生缺课监测,有效控制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5.开展大学生紧急救护培训。制定大学生紧急救护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大学生紧急救护技能水平。
6.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充分发挥学校公共卫生三级防控体系作用,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水平。
(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育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测评工作,并将其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
2.注重学生心理干预。学校普遍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高度关注、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建立学生心理危机案例库,加强与校外心理疾病治疗机构的沟通合作,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工作。
3.探索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模式。深入分析当前学生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及影响因素,突出学校指导、家长配合、社会支持的综合效能,逐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的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模式。
四、职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