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出口路环境综合整治。继续结合土地收储,开展城市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协调开展绿化、拆违、治乱等集中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出入口市容市貌。
16.商业街区环境提升。开展商业街区广告牌匾、建筑立面、街路扫保、公用设施、亮化设施、占道经营、绿化建设、特色标志物等方面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打造具有一定特色的商业风景。
17.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以"治脏、治乱、治破、治死角"为重点,清除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堆、残土堆、杂物堆,治理散倒垃圾、建筑残土等行为,规范广告牌匾,粉饰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立面。
18.铁路及公路沿线整治。绿化、美化铁路及部分公路沿线,拆除违章建筑,清除铁路、公路沿线的垃圾、残土。
19.重点场所整治。对桃仙国际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点、广场进行环境整治,强化美化、亮化、净化、序化。
20.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按照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安排,大力推进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
21.数字化城市建设和管理。启动建设"一张图"信息管理系统和智能交通系统,切实提高国土规划、交通、城管等方面信息化管理水平。
22.景观提升。实施中山路、南八马路等50条街路及128块新增绿地的景观提升工程。
(四)市容环境整治工程。
23.全面治乱。开展街路市容环境"治乱工程",全面清理整治所有街路上的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贴乱画、乱堆乱放行为,规范备案街路市场管理,取缔违规街路市场;开展建设及施工项目"清洁工程",治理所有建设及施工等项目存在的市容环境问题;开展小区环境"净化工程",清理整治所有住宅小区内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24.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影响市容设施。计划拆除街路两侧和小区内违章建筑40万平方米;基本拆除主城区内大型违规户外广告牌,规范商家自用户外广告牌;规范、拆除主城区电子显示屏,全面拆除二环内违规灯杆旗标广告;清理整治主要街路两侧违规立柱标志牌、指路牌等街设家具;计划清理、拆除书报亭、爱心亭、信息岛以及其他各类占道商亭850个;拆除违规占道设施。
25.整治道路乞讨,派发小广告、兜售商品行为。以主次干道、路口和重点区域为重点,清理道路乞讨,派发小广告、兜售商品行为。
26.整治违规运输散流体及垃圾残土乱排乱卸行为。对违规排放、违规行驶、沿途洒落、夹带泥沙、超载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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