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对许可申请的意见
区县市政市
容委根据本
区县燃气发展规划对申请人填报事项的意见
| 区县市政市容委意见:
主管委领导签字:
(公章)
|
附件4:
燃气设施改动许可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公章)
填 写 须 知
一、除特别限定外,申请人均须填报本申请书中的各页内容。
二、填报时可打印或用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四、表内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日期用公历。
五、名称、地址一律使用全称。
六、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
七、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名称
|
|
燃气经营
许可证号
|
|
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或企业负责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
电话
| 办公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
供应形式
|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
□管道天然气 (气源站类型:□城市天然气管网/□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应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其他
|
供应规模
| 用户类型
| 用户数量(个)
| 年用气量(立方米)
|
居民
|
|
|
商业
|
|
|
工业
|
|
|
采暖
|
|
|
制冷
|
|
|
车用
|
|
|
其他
|
|
|
合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