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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办理燃气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的通知(2012)

  相关部门对许可申请的意见

区县市政市

容委根据本

区县燃气发展规划对申请人填报事项的意见

区县市政市容委意见:

                   

 

 

 

 

 

 

 

 

主管委领导签字:

 

 

                  (公章)

 

 

 

 



  附件4:
  燃气设施改动许可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公章)               

  填 写 须 知

  一、除特别限定外,申请人均须填报本申请书中的各页内容。
  二、填报时可打印或用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四、表内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日期用公历。
  五、名称、地址一律使用全称。
  六、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
  七、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名称

 

燃气经营

许可证号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或企业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

电话

办公

 

手机

 

电子邮箱

 

传  真

 

供应形式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 

□管道天然气 (气源站类型:□城市天然气管网/□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应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其他             

供应规模

用户类型

用户数量(个)

年用气量(立方米)

居民

 

 

商业

 

 

工业

 

 

采暖

 

 

制冷

 

 

车用

 

 

其他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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